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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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6-07-14 来源: 作者:zzbadmin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常态下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赣教党字〔2016〕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办学治校能力。

1.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贯彻落实《中共赣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党委领导班子的办学治校能力,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领先、省内前列、全国同类院校知名的有特色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校院两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调动和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干事创业氛围。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教育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倡导优良学风,大力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年度集中学习均不少于12天。积极倡导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上思政课、讲党课、作形势报告等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报告报备制度,贯彻落实《处级干部外出请假的若干规定》,离校外出、出国出境、离岗休假、学习培训等,要根据相关要求和程序,及时报批报备。个人重大事项变更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报告。持续开展“建好班子,当好干部”活动,努力把我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善于领导学校科学发展、团结奋进的坚强集体。

3.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断提高校院两级班子科学决策水平。落实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学校召开重大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时,要注意听取党代表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学校章程落实机制,加快构建以章程为统领的制度体系。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健全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强化担当意识,落实领导责任,切实担负起维护学校稳定、确保校园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好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队伍,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领先、省内前列、全国同类院校知名的有特色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充分利用赣南红色资源优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持续开展“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争做师生满意好干部”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部弘扬“五种风气”(学习之风、务实之风、勤俭之风、和谐之风、律己之风)、争做“五好干部”(思想过硬的好干部、勤政敬业的好干部、艰苦奋斗的好干部、同心创业的好干部、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进一步加大处级干部交流力度。从严从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实行教育培训与挂职锻炼相结合,积极推荐干部到地方和政府部门等单位挂职锻炼。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外干部的智力资源优势,积极选配符合条件的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处级领导职务。

二、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5.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明确基层党委(党总支)在学校人才培养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加强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队伍建设,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优训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不断提升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队伍服务水平。落实好《教学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指导意见》,坚持和完善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教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本单位落地生根。

6.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优化基层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开展党员活动、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原则,积极探索基层党支部设置方式,在改进传统做法的基础上,按教研室设置教工党支部、专业(或年级)设置学生党支部,探索在实验室、课题和项目组等学术组织中设置教工党支部,在学生公寓、学生社团、实习团队等阵地中设置临时学生党组织,积极构建广覆盖、活力强的基层党组织体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和民主评议等党内生活制度,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师生党员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基层党建一线工作法”,大力开展党建工作进学生社团、进学生公寓、进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党建信息网络,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等形式开展党组织活动,丰富活动内容,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基层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和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任期内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复合型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实现基层党建工作“有人抓、有场地、有经费”: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配备1名党建组织员;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确保基层党支部活动有场所;加大基层党建经费投入,从2016年起,按每名教职工党员每年不少于200元的标准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并逐年增加。同时,要确保7人以下党支部的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不少于2000元,7人以上党支部的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不少于3000元。

7.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抓好在大学生和中青年教师、“双高”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创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方式,建立健全师生入党动机考察机制。突出对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选树先进典型,引导高学历、高职称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严格坚持标准、程序和纪律,提高师生党员发展质量。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建立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保持发展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积极要求进步的大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优秀大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强化实践育人,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设岗定责等实践活动,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站和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实践载体,充分发挥师生党员在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社会等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构筑我校人才高地,努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优化人才成长环境,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才的政策和法规,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实施“杰出人才集聚计划”、“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健全吸引、使用、激励人才的有效机制,增强人才队伍活力。重视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打造一批“双师型”教师;重视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实施“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提高青年教师综合素质。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高师德师风育人水平。

9.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努力打造体现赣师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积极做好“党建+”工作,坚持树立“党建+”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模式,推动“党建+”落地见效,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注重品牌引领,继续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每年立项一批基层党建研究项目,鼓励基层积极创新,每年培育和推出一批具有赣师特色的党建成果。

三、全面加强宣传思想工作,进一步巩固好意识形态工作阵地。

10.扎实推进思想理论建设。认真落实《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规划,深化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改革,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创新工程和培养工程,培养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建立重大新闻选题报告制度。把握好新闻宣传的“时、度、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统一建立新闻发言人,及时发布信息,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系统培训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人才培养。

11.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和思想理论建设全过程,坚持一手抓正面宣传引导,一手抓制度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抓好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聘请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担任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授。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和管理,落实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工作责任制及审批制度,制定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材使用、教学过程督导制度,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坚强阵地。认真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不断壮大校园主流思想舆论。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学校办学育人中的重要作用。

四、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良好政治生态。

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学校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切实担负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落实“一岗双责”;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要加强对二级单位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年度检查考核。建立健全“廉政约谈”制度,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约谈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新提任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13.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违必究、有腐必惩。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在用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这一形态上下功夫,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加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职工廉洁从业、学生廉洁修身,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对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14.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建工作深入研究、具体指导、亲力亲为,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和完善党员校领导联系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和学生班级制度。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务干部的党内关怀激励制度,采取适当激励措施,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15.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党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检查考评,加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中的比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和责任追究办法,增强监督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强化监督考核结果的运用,将监督考核结果作为中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和重要条件。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7月12日